绵阳农村土地被征收,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怎么算?

最近接到绵阳的咨询,问得挺集中的一个问题:“我家地里的庄稼还没收,大棚也建了几年了,征地时这两样到底给不给补、按什么标准补?”今天就把绵阳农村征地里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这两笔钱,掰开揉碎讲清楚。

先给结论: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都是法定补偿项目,一分不能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明确,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在绵阳,这两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绵阳市公布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支付给所有权人。

一、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到底指哪些东西?

别一听“青苗”就只想到庄稼。实际征地里,常见的青苗包括:地里还没收的稻谷、玉米、小麦、油菜,大棚里种的蔬菜瓜果,还有没到挂果期的果树苗、经济作物苗。

地上附着物范围更宽,指附着在地面上的建筑物以外的设施和构筑物:大棚棚体、机井、围墙、水泥晒场、粪池、水井、坟墓、鱼塘及养殖设施,都算。房前屋后的硬化地面、地里的灌溉管道,也都在里面。

二、补偿按什么标准算?绵阳有明文规定

先说省级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7月发布《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原则同意包括绵阳在内的各市(州)制定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并明确: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各地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按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

再说绵阳的规定。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绵阳市市辖区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九条明确: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绵阳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并支付给所有权人;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耕地按年产值计算。

也就是说,青苗不是按“一亩给个固定数”糊弄,而是按实际种植面积、耕地按年产值来算;地上附着物按绵阳市公布的标准表逐项对照。标准表能查到的,按表来;表里没有的,参照相近情况,还不能参照的,按市场价格合理补偿。

三、这两笔钱,发给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落到具体人家:青苗是农户自己种的,补偿归这个农户;大棚、机井这些附着物是农户建的,补偿归农户;如果是村集体的道路、水渠、集体机井,补偿归村集体,再由集体按规定分配。

实践中有人问“我包了别人的地种,青苗费算谁的”——算你这位实际种植者的,发包方不能截留。

四、最容易算漏的几种情况

大棚要拆成两笔算。棚体是地上附着物,按附着物标准补;棚里没熟的菜是青苗,按青苗标准补。有些地方给你一口价“大棚每亩X万”,很可能把青苗那一笔并进去少给了,要拆开核对。

果树要看树龄和盛果期。幼树、初果、盛果、衰老果树补偿标准不一样,绵阳各区的标准表里一般都分档。别被一句“果树不管大小都这个价”糊弄过去。

养殖设施别漏。鱼塘、猪圈、鸡舍这些,除了本身的价值,还有搬迁、重建的成本,附着物标准没有覆盖的部分,可以争取按实际投入合理补偿。

抢栽抢种要分清。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突击抢栽、抢种的,一般不予补偿。但你自己正常种了多年的树、正常耕作的田,不能因为要征地了就被说成“抢栽”,该补的一分不能少。

五、拿到补偿方案,怎么核对这几笔?

第一,清点环节要到场。现状调查、附着物清点的时候,村干部替你签字不算数,自己或委托家人到场,对清点单上每一项确认,当场拍照、录像固定数量和状态。

第二,对方案有异议,别等到签了字再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在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第三,记住一个原则: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钱没给到位就催着签字腾地,本身就不合规,你有权要求按公布的标准足额核算。

最后提醒一句,绵阳各市辖区、各县(市)在执行上可能略有差异,一切以你所在区县公布的最新标准表为准。拿不准的,可以把清点单和补偿方案发给我们,帮你逐项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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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绵阳市公布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的实际种植面积计算,耕地按年产值计算(《绵阳市市辖区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九条)。
大棚棚体属于地上附着物,按绵阳市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计算;棚内尚未成熟的作物属于青苗,按青苗标准另行补偿,两者不能合并成一口价。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青苗费归实际种植者,附着物归产权人,属于集体所有的归村集体。
果树按绵阳市公布的补偿标准执行,通常区分树龄、盛果期等分档计算,具体以您所在区县执行的标准表为准,不要接受笼统的一口价。
征收预公告发布后在拟征收范围内突击抢栽、抢种的,一般不予补偿;但正常耕种的青苗和原有的地上附着物,该补的一分不能少。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官方发布文本整理,仅供普法参考,所引标准以绵阳市及所在区县最新公布的文件为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