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村土地被征收,补偿到底有哪几笔?这几项钱一分不能少

这两年接到的四川咨询里,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律师,村里说地要被征了,我到底能拿多少钱?”很多人拿到手的是一张密密麻麻的补偿明细表,可哪一项该有、哪一项被漏掉了,心里完全没底。今天就把四川农村征地的补偿项目,一笔一笔捋清楚。

先说明白,下面这些不是凭感觉讲的,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这部实施办法于2022年12月2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八十条。

一、补偿不是一笔“打包钱”,而是好几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以下费用: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
  • 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比如机井、大棚、围墙、硬化的晒场;
  • 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比如地里还没成熟的庄稼、果树;
  • 因征收造成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还应当包括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 此外,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很多地方给农户的方案,把这些揉成一个总数,看着不少,拆开一看,青苗没算、附着物没算,等于悄悄少给了一大块。所以拿到方案,先别急着看总数,要逐项对着清单核对。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10月发布《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原则同意各市(州)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同时废止。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全省最高地价为每亩87400元。

这就提醒你核对两件事:一是你所在的区片,现行综合地价是多少;二是对方拿的是不是最新标准。如果拿的是好几年前的旧标准来算,就该要求按现行公布的标准来。

三、还有一笔“社保钱”,最容易被忽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进一步规定,社会保障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费用必须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这笔钱进的是社保专户,关系到以后的养老,不是发到个人手里的现金,但它实实在在是征地成本的一部分。方案里如果对社保只字不提,一定要问清楚。

四、房子怎么补?记住“先补偿、后搬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三种方式,原则上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不能强迫你只选某一种。而且顺序不能颠倒——补偿没到位、安置没落实,就让你腾房,这是违反规定的。

五、程序上这几个时间节点,一定要盯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特别要记住两点:一是公告期内的意见权——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是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都是在公告期限内进行。

不少人等钱都快拨下来了才想起来找律师,方案早就定了,再想推翻就费劲。有异议,一定要在公告期内提。此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对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征地工作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征地过程中遇到拿不准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对照这份通知来核实。

六、如果征的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

上面讲的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四川适用的是《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补偿项目、评估程序、先补偿后搬迁等内容按该条例执行。

写在最后

征地补偿是个细活,差的往往不是政策,而是农户看不懂方案、错过了提意见的时间。

如果你家正面临征地,建议先把这几样东西准备好: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自家的土地承包证和房本、地上附着物的清单和照片。拿不准哪一项算少了,可以先电话咨询,我们帮你对着方案逐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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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用、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因征收造成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还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10月以川府函〔2023〕222号批复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全省最高地价为每亩87400元,具体以您所在区片公布的标准为准。
可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意见;多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不合法。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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